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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來了。
1月10日,光大銀行發布公告稱,該行近日收到銀保監會出具的《中國銀保監會關于籌建北京陽光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同意該行在北京市籌建北京陽光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北京陽光消費金融”)。
同日晚間,銀保監會官網發布關于籌建北京陽光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同意光大銀行在北京市籌建北京陽光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陽光消費金融”),并自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
這一消息意味著,第25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成立,此外,北京市將迎來繼北銀消費金融公司和中信消費金融公司后的第三家消費金融公司。
2018年9月,光大銀行董事會通過了《關于與關聯方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發起人共同出資設立消費金融公司的議案》,同意本行與中青旅及其他發起人共同發起設立消費金融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為人民幣10億元。
根據合資協議,光大銀行出資6億元,股權比例為60%;中青旅出資2億元,股權比例為20%;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資2億元,股權比例為20%。消費金融公司正式成立后,將成為該公司的附屬公司。
光大銀行表示,消費金融公司結合該公司優質資源以及中青旅旅游產品和消費場景,加之王道銀行服務海峽兩岸的橋梁作用,共同促進消費金融與實體經濟的融合和發展。
人員配置方面,光大銀行此前公告表示,消費金融公司將設董事會,由五名董事組成,其中光大銀行有權提名三名董事,中青旅有權提名一名董事,王道銀行有權提名一名董事,首屆董事會成員由創立大會選舉產生。董事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消費金融公司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由光大銀行提名的董事擔任。